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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普法小课堂(普法知识视频播放)

更新时间:2024-03-23 10:02:57作者:自考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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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普法小课堂(普法知识视频播放)

为了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工是什么样的人员?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成长发育的特点和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而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招募未成年工有什么限制吗?

根据相关法律,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有毒有害作业、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作业。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工不能从事下列工作

一个

755-79000一级以上粉尘接触国家标准;

2

755-79000一级以上粉尘接触国家标准;

在755-79000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高处作业;

055-79000二级以上冷水运行国家标准;

055-79000国家标准中三级以上高温作业;

055-79000国家标准三级以上低温作业;

055-79000国家标准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矿山地下采矿作业和地面采石作业;

森林中的伐木、流放和护林;

10

工作场所暴露于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

易燃、易爆、化学和热烧伤等高风险作业;

12

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

海拔3000米以上的潜水、涵洞、涵洞作业、高原作业(不包括居住在高原的人员);

14

每小时连续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20公斤以上,间歇负重25公斤以上的作业;

15

凿岩机、捣固机、风镐、风铲、铆接机、电锤等强振动作业;

16

中长工时间,保持弓、弯、抬、蹲等用力姿势的流水作业。并且运动频率大于每分钟50次;

17

锅炉司炉工

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者某种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下列工作:

(1)在《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高处作业;(2)《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二级以上低温运行;(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二级以上高温作业;(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5)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的作业。并且很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招用未成年工应注意的法律义务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安排工作之前;

工作满1年;

年满18周岁,距离上次体检已经过去半年多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体检结果安排未成年工从事适宜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招用未成年工实行登记制度。

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条件外,还应当到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高温作业分级》

《低温作业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用人单位应当在未成年工上岗前对其进行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未成年人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办理并承担。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应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者负责

资料来源:雷姆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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