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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人才网:泰州高新区、海陵区招人才了!具体戳文

更新时间:2023-05-26 22:43:56作者:公务员A

近日,泰州医药高新区发布公告面向海内外引进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数共 15名左右 ,专业包括 药学类、生物工程类、化学工程类、 医药化工类、医学类、基础理学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经济类、财务财会类等九大类,具有3年以上专业审评审批工作履历或大型生物医药企业工作经验的成熟型专业化高层次人才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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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求职的人才可以到泰州市政府网站,下载中国医药城引进专业化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引进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2、学习成绩优良,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时间截至2019年7月31日)。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二、引进程序

1、面向全球发布引才信息。

2、报名。采取统一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报名人员须如实按要求填写《中国医药城引进专业化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3、资格审查。根据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接受专家考评的人选名单。

4、专家考评。组织由国家级、省级等行业高端人才组成的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专业化高层次人才,按百分制进行面试评分。确定接受体检的人选名单。

5、体检。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7、公示。综合考评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才,拟引进人才名单在中国医药城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相关证件原件按规定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三、培养管理

引进的专业化高层次人才优先充实到招商引资、注册申报、公共平台等一线业务岗位。

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中国医药城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医药城与引进的专业化高层次人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国内高校推荐名单

一、综合类高校

原“985”“211”高校

二、其他生物医药类高校或科研院所

北京协和医学院、沈阳药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科院相关专业研究所

三、其他语言类院校

西安外国语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

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毕业于本科一批次录取的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

同一天, 海陵区 也发布公告计划招聘 10位 急需紧缺型人才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有 事业编制 其中 临床医生类4人 , 医学影像类1人 , 护理类2人 , 药学类1人 , 中医类1人 , 检验类1人 。

岗位涉及 7家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分别是: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陵区九龙中心卫生院、海陵区苏陈中心卫生院、海陵区大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陵区京泰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陵区罡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户籍不限。网上预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7日上午11:30,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周六)9:00-11:30,地点在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详细招聘人数、职位、要求可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一、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采取网上预报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关注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微信号:jsswsrcw),按照要求注册账号并完善简历。4月15日至4月27日上午11:30微信公众号“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开通报名通道,应聘人员可通过公众号报名系统浏览招聘岗位、投递简历进行预报名,也可在招聘会现场扫描招聘单位二维码选择岗位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凭报名后生成的6位数字确认码于2019年4月27日(周六)9:00-11:30到专场招聘会现场(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提交就业推荐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接受各县级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核通过后,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原则上不再改报。

应聘岗位表中招聘部门(单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岗位的人员可到专场招聘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也可到应聘单位所在地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县卫生健康委另行通知。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均需到专场招聘会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县级卫生健康委将根据资格复审结果,对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岗位,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现场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为4月27日13:30-17:00,考核合格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应聘,如实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的岗位。

二、招聘考核办法

(一)对岗位表中明确要求笔试、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的岗位以及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1:1的岗位将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县级卫生健康委另行通知。笔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该岗位笔试或专业测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只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需要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需要专业测试和面试的岗位,按照专业测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需要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

(二)除岗位表中明确要求笔试或专业测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1:1的岗位外,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采取现场面试考核,并现场给出面试考核意见,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由各县级卫生健康委负责实施。各岗位的面试考核方法和内容由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根据岗位要求自行确定。

三、聘用

根据最终考试考核结果,由各县级卫生健康委(招聘单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按公告中明确的要求执行,并不得歧视残疾人。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委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各市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毕业专业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卫生健康委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批,并组织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明确相关优惠政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政策

(一)享受招聘岗位表中各地明确的优惠政策。

(二)对招聘引进并被确认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根据当地规定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或专项补贴。

(三)对乡镇卫生院引进的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技术人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予以聘用。

(四)在受聘的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620621。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83236075。